2021年9月14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烏克蘭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冷軋板材(Cold Rolled /Cold Reduced Flat Steel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 of all widths and thickness, not clad, plated or coated)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以最低限價的方式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上述國家涉案產品的最低限價均為576美元/公噸,但韓國生產商Dongkuk Industries Co. Ltd.的下列產品反傾銷稅為零:1.最小抗拉強度(UTS)大于等于590 MPa、寬度小于等于600毫米的涂油且修邊的高強度微合金鋼;2.碳含量大于0.15%、寬度小于等于600毫米的涂油且修邊的中碳和高碳鋼。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209、7211、7225和7226項下的產品。本案反傾銷措施不適用于不銹鋼、高速鋼、晶粒取向硅鋼和非晶粒取向硅鋼。
2016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企業Essar Steel India Limited、Steel Authority of India Limited、JSW Steel Limited和JSW Steel Coated Products Limited的聯合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烏克蘭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冷軋板材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以最低限價的形式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進口商品報關價(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與最低限價的差額部分,上述國家的最低限價均為576美元/公噸。2017年5月12日,印度財政部發布通報第l8/2017-Customs(ADD)號,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7年4月10日所作出的終裁建議,決定自2016年8月17日起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以最低限價的方式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鋼鐵協會(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烏克蘭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冷軋板材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1年6月29日,印度財政部發布通報第37/2021-Customs(ADD)號,將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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